现将新津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考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新津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下表:
序号 姓名 招聘岗位 岗位排名
1 徐鑫 01002法律咨询 2
2 刘文哲 01018法律咨询 2
3 秦川 03039临床医生 2
4 张萍 03043针灸医生 2
5 陈希 03045口腔医生 2
6 胡莉 03046中西医结合医生 2
(二)递补体检时间:2015年6月2日(星期二)。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体检地点集中,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地点:新津县人民医院体检科(医院食堂二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考生本人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
3、体检费用:每人240元。
4、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体检结果电话告知。
未尽事宜,请向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8-82556732)。
三、考核要求
1、考核表。请体检合格人员下载《新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见附件),并用16K纸双面打印。准确填写考核表上本人基本信息,按考核表内要求送毕业学校(或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或原工作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并签章后,在6月19日前报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8-82556732,地址:新津县瑞通路146号)。
2、调档。请体检合格人员在7月10日前把档案调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
原标题:关于公布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核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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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新津县事业单位公招人员体检结果.doc
2、新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doc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