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2015招聘递补体检、考核等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考核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对报考15130001、15130007、15130021、15130025、15130031、15130032、15130033、15130034、15130043岗位的部分考生因未参加体检、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15130021、15130025、15130031、15130032、15130033、15130034、15130043岗位递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7月14日7:30到长宁县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参加体检。
三、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上午7:30 。
其中,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二)体检集中地点:长宁县政务中心门口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2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黑色签字笔一支到指定地点集中。
(二)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三)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1.2015年长宁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须知.doc
2.2015年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xls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