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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16年招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6-1-7 9:40:07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个人简历1份,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岗位有亚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能证明亚专业方向的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或学籍卡等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鲜章),其他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复印件1份。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递资料方式。将本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资料快递(注:建议使用顺丰投递)至以下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文化路63号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刘老师收,电话0817-2262115。

(三)报名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四、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简历初选、面试和技能考试的方式选拔。单位与考生双向选择,单位择优录用。

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届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的畅通。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单位确定后电话通知考生。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我院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我院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报考者材料进行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七、咨询电话

0817-2262115   刘老师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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