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6年拟聘编外自聘临时人员的公示
根据眉山市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月3日—3月9日)。
拟聘人:陈翠华,女,1972年5月出生,初中学历。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社会监督电话:028-38195955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日
附:
拟聘编外人员基本情况表
序
号
用人
部门
聘 岗
用 位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出年
生 月
学
历
1
办公室
局机关食堂服务人员
陈翠华
女
四川
仁寿
1972年5月
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