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3月13日—3月22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商贸路109路
通讯地址(邮编):644002
电 话:0831-8217405
联系人:高远刚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