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汶川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的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16年5月26日至6月2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室反映(电话:0837-6225489)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派遣。请拟聘人员到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派遣手续。
2016年公开招聘汶川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拟聘人员名单.xls汶川县公开招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人员(汽车驾驶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