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嘉和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市中区土地储备中心人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嘉和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中区土地储备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
一、招聘名额
乐山嘉和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6名。
乐山市中区土地储备中心10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会计、经管、水利工程、土地矿管、土地管理、测绘专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月5日—8日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清风街294号)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2张以及相关材料,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日期:2010年1月12日,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请于2010年 1月11日9:00—17:00到市中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0年1月13日12:00之前到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2010年1月14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人员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考生的总成绩(笔试、面试)于2010年1月18日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公示栏和乐山人才服务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招考领导小 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聘用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期内待遇按四川省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标准包干使用,并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手续。
乐山嘉和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中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