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
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进入我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公招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从高分到低分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10年1月19日。
审查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405办公室。
三、审查所需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户籍要求的提供);
(五)准考证和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有证书要求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农业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联系人:赵柯 028-85505033。
特此公告。
附件1:省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四川省农业厅人事劳动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