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招聘单位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0年8月12日前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brcw.com/ybrcw/,下同)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后,可将愿意并完全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者调整到相应岗位报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无招聘岗位调整的报考者,2010年8月14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广元市元坝区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30%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70% +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复
习参考资料。笔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知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专业知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0年8月15日在元坝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在8月14日(18:00以前)凭有效身份证到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本人《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18日前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 周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
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招聘报名处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留存。
(三)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组织实施,组织、人事、监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
1.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前3日通知考生。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3日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公布的应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面试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第一天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