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面试结束之日起5日内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等)。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
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到各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招生考试网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元坝区人事人才网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应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非在职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拟聘人员经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后,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确认通知。凭区人事局的确认通知,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区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区号0839)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区人才交流中心:8724607 区农业局:8722091
区畜牧食品局:13981270677 区交通局:8724714
区规划和建设局:8722254 区委宣传部:8722236
区卫生局: 13541964175 区林业局: 8725186
区审计局:8722093 区教育局: 8723154
(二)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8722477
附件:
1、2010年广元市元坝区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2010年广元市元坝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