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快推进城乡全面现代化进程,切实发挥我区事业单位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中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成都市青羊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5日24:00以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分布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1)报名注册
报考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审核和缴纳笔试考试费)。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填写《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成功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0年9月6日资格初审结束。资格初审合格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8日前到青羊区人事局1407室(西华门街19号)进行认定,逾期未办理者,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4)报名缴费
经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0年9月7日17:00。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打印《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数量。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分别占40%、50%。
1、笔试
(1)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办公室批准后,取消或减少该招聘岗位数量。
(2)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于2010年9月30日前在青羊区公众信息网、青羊人才网上公告。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考生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0年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派遣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招聘的大学生志愿者还须携带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由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2010年10月8日至9日。
(4)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事局1407室(西华门街19号)。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的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在青羊区公众信息网、青羊人才网上公告。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
考核内容为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致使应聘人员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聘用和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青羊区公众信息网、青羊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招聘人员按照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按现行事业单位政策执行相应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86272201,
青羊区人事局电话:028—86267370。
成都市青羊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