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和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50%。总成绩100分(未含加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
2.笔试计分方法: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和报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少可放宽至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决定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2011年11月3日在《今日大邑》上和大邑公众网上公布。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或招募的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需提供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待报名成功后于2011年11月4日17:00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原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科)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88222095。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11月16日通过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公布。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技能测试通知书》。
2.技能测试方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同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笔试人数少可放宽至1:2)。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决定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总成绩公布:
1、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技能测试成绩×50%
2、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于2011年11月25日通过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并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