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大邑公众信息网和《今日大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书。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8222095
监督电话:028-88214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