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纪律与监督
1.考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考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或体检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4.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8660130825-5800520
2011年遂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遂宁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