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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进一步检查结果及复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乐山人事网 2012-3-2 16:10:25 【字体:小 大】

乐山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体检中“暂不作结论”考生进一步检查于2012年2月28日结束,现将检查结果及复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查结果

应到37名,实到37名,通过医院进一步检查,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二、复检安排

复检时间:2012年3月6日(星期二)

复检集合地点: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院内(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

参加复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3月6日上午8:00到指定集合地点按分组排列,核实身份以后统一组织前往医院复检。复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复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本次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请于2月29日和3月1日到乐山市公务员局(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考试录用培训科书面手写复检申请。

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录用环节,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有关注意事项见2月17日体检公告。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联系电话:0833-2443032   0833-244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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