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