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经区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和纯事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面试、考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46人。其中:涪城区社保局 5人(参公) ;涪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人(参公);涪城区扶贫和移民局1人(参公);涪城区普查中心1人(参公);涪城区旅游局1人(参公);涪城区城乡社会救助办公室2人(事业);涪城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人(事业);涪城区卫生局1人(公务员);区属各医院32人(事业)。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专业技术岗位和九级职员岗位。(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
三、选调(聘)对象
岗位代码201201-201209的岗位面向除绵阳市涪城区外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代码201210-201240的岗位面向除绵阳市涪城区外的从事医务工作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