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测试主要测试自我认知、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推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人际协调、应变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四楼会议室。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体检名额: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 的比例加权计总分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办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时间:届时另行通知,地点:元坝区人民医院。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
(七)聘用:对政审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有关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集体组织培训后上岗。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此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与区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聘期。聘用制书记员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待遇。聘用制书记员月工资为1500元,法院另为聘用人员购买五大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元坝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87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