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028—82310393)。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主考机关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2年10 月11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2年10 月 12日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定向招聘只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顺序录用。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一)。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2年10 月17 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崇阳镇永康路延伸段——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10月30日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需要复查考分的考生,可于2012年 10月 30日— 11 月1 日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地址:崇阳镇永康路延伸段——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核及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资格审核时须交验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向主考机关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比例1:3,如果达不到比例的,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
六、体检
主考机关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计算:应聘事业单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在折合和汇总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其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定向招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应聘非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应考生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范围,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报考学前教育(岗位代码02018)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应聘岗位;报考定向招聘的支医志愿者(岗位代码03015)、支教志愿者(岗位代码02016)和乡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1050和01051)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顺序录用,原则上录用在原服务的基层卫生院和基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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