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至11月2日18:00止。
应聘人员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以下个人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sc_rsb@cdpf.org.cn),并将纸质文档传真或直接递送至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电话、传真028-61293315,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6号,邮编:610081)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1)《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张贴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有效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1份,聘任担任主任医师职务经历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执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所载刊物相关页面复印件1份;
(7)本人如实提供的主要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专业特长、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
(8)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应聘人员对上述各种证件和提供材料及所填表内的各项内容的真伪负责,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2.报名资格审查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填报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及按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进行审查,作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依据,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考核对象。
3.面试主要范围。包括知识素质(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四个方面。
4.面试成绩公布。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并通知本人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制定考核方案,并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到考核招聘对象所在单位,对考核招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审查应聘时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的原件等,对其应聘资格条件和提供的各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并按规定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遇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经省残联研究决定,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招聘条件,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后,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职称证)。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凭省委组织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书面通知为准)到工作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后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省残联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应聘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联系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28-61293315(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25429(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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