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99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考核相关事项
1、本公告仅公布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考核招聘的具体事项,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公告。
2、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国家、省、市相关招聘政策执行。
3、请应聘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各区县相关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