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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7月招聘公告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3-7-9 8:46:03

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乐山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乐山师范学院网[www.ls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乐山师范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
 

乐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普通师范本科院校,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所在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东与乐山大佛隔江相望,西与峨眉山遥遥相接。

学校占地995亩,二期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现有教职工近1200人,专任教师近850人,正高职称95人,副高职称242人,博士、硕士56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5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8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630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000多人。

学校现有文学与新闻学院、政治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14个教学学院。

学校通讯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编:614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ls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此次公招年龄条件限制)、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学历学位限制),并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3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师范学院网站www.lsun.edu.cn。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7∶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13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

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我校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应于7月22日上午9:00至17:00到乐山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一楼)缴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减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岗位由乐山师范学院于7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3年7月23日17:00前到乐山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一楼)退费。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乐山师范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7月23日9:00-17:00到学校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加分 

面试总成绩(限教师岗位)=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限实验员、图书馆技术员、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 40% + 面试总成绩 × 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其中,教师、实验员、图书馆技术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辅导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及复习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3年7月2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3年7月25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3年7月26日上午12:00前到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7月26日17:00前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3年7月22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聂丽同志(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三楼303,联系电话0833-2276143)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乐山师范学院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讲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实验员、图书馆技术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乐山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29日由乐山师范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限报考辅导员岗位);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教师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

实验员、图书馆技术员岗位重点考核报考者的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乐山师范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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