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由喜德县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喜德县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予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经公招领导小组审查,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喜德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公告由喜德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442230
监督电话:
喜德县纪委监察局0834-7442900
附件:《喜德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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