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公告
各市(州)公告于2015年10月14日前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由各市(州)公安局负责,在报考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至26日8:00。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16日至26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0月16日至28日8:00。报名网址http://www.scpta.gov.cn。
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五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即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面向英烈子女招录职位的不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各市(州)公安局摸清本地英烈子女的数量,在招录计划数中扣除英烈子女招录名额。英烈子女由民警所在市(州)公安机关(或原所在公安机关)负责联系通知,并组织报名等相关考录工作,合格者由市(州)公安机关分配工作单位后报市(州)人社局审批录用。报名时须出具民警的荣誉、烈士、牺牲、伤残等证书证明,报考者本人的荣誉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材料,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市(州)公安局资格审查合格并报市(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于10月16日前将报考人员花名册及《报考信息表》报省公安厅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