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①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②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③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计划为1-9人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报考综合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主要考察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艺术以及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现行教材。
四、成绩核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