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菏办发〔2014〕60号)、《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等规定,按照2018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人才公告条件要求,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公开引进工作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将符合聘用条件的部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5日-3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了解和反馈相关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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