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1:1.2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范围。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成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顺序等额递补。
6、公示
学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省旅游局核准,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学院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邮编:250200
乘车路线:乘K301路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531—81920318
电子邮箱:renshichu200710@163.com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旅游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