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2年6月13日上午12:00点前登陆张店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8:30-15日下午17: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应聘人员需按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不能跨学科报考。(1)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按所学专业报考。(2)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若没有及时申请教师资格证,按大学所学专业报考。(3)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三个专业(任选其中一个专业),安置时只能在小学学段选择相应岗位。(4)化学、生物、物理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也可参加小学“科学”学科的报名。(5)音乐专业主攻其它方向的毕业生也可参加舞蹈专业的报名。
应聘人员若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5、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携带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2年6月13日12:00前到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中一楼(和平路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6、面向淄博市(淄博市以外)的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增至淄博市以外(淄博市)相同学科的招聘计划中。面向张店区或不限户口的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录取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录取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科学”学科按考生所学专业考试)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时间:6月17日(星期天)
(1)上午:8:00—10:00
科目1: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上午10:50-11:50
科目2: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满分100分)
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可予以加分,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的加10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2年6月17日下午13:30-17:00,到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中一楼(和平路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聘(考)考试中已享受加分政策待遇且已被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聘(录)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待遇。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笔试结束按科目1占60%,科目2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店教育信息网(www.zdjw.gov.cn)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