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90元、信息采集费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6月20日至21日下午18: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时事、法律、管理和计算机应用常识等;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23日8:00至9:4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本理论,10:10至11:50测试职业能力。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50分)+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成绩(满分50分)]×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50%。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12年6月29日登陆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的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人事人才网、开封教育网公布。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