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考生:
定于2014年10月15日进行体能测评,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10月15日上午9:00在社会管理服务中心3楼308房间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点击下载: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