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课和才艺展示(弹奏、清唱、舞蹈)分别在两个考场进行。
2、弹奏:儿童曲目,由主考官指定弹奏曲目,面试考场提供电钢琴,考生不得携带乐器;参考用书:《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大班上册,主编:方明,明天出版社,书号:978-7-5332-7518-1。
3、清唱:儿童歌曲,由主考官指定清唱曲目;参考用书,同上。
4、舞蹈:考生自选曲目,自备音乐伴奏播放设备(考生不得用通讯工具做为播放设备)。
5、简笔画:主题简笔画(自画轮廓,不涂颜色),主题由主考官指定,考场内备有绘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