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2010年招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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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人事信息网 2010-9-12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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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山东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立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山东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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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首先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具备规定的年龄、职称、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3、热爱医院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高校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以及各相关执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名方法 1、材料可面呈、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人力资源部。 2、请符合条件人员于10月15日前直接到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面试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资格。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认真及时进行审查把关。 (四)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经批准,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院人才招聘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临床技能水平、科研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招聘过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卫生厅规定程序组织进行,纪委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过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1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三、相关待遇 经聘用属医院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济南市经五纬七路324号山东省立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250021电话:0531—8518640387904002(传真) E-mail:slyyrsc@163.com联系人:乔记兵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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