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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2010年德城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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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聘 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卫生主管部门在区招聘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和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2625198
监督电话:0534-2671826
德城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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