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博山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部分工作人员。招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博山区常住户口或博山区生源、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
3、博山区外户籍限2010年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医学类限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山东省生源、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取得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后方可报考。已经具备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