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及待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被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东阿县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派遣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正式工作岗位,根据岗位和上级规定确定工资待遇;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八、其他事项
在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名额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咨询监督电话: 东阿县人事局0635-3289054 东阿县卫生局0635-3282503 东阿县监察局0635-328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