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
(五)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招聘人员汇总表》,报市人社局、卫生局备案,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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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中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托管聘用人员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