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以《干部任用条例》为依据,不降低选任标准、不简化程序。莒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考选工作,搞好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予以调查,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莒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专线电话:6212380
本公告由莒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