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数统计失误,9号考生许欣综合试题成绩应为74分,误写为7.4分,现将正确分数公告如下:
考号 姓名 综合试题 计算机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计算机40%) 备注 9 许欣 74 94 82 进入面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