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1、新招聘的骨干医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区编办负责落实编制,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新招聘的骨干医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根据个人意愿,二年内由相关部门负责平行调入岚山区。
3、符合《岚山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的招聘人员,享受该办法规定的安家补贴、人才津贴等激励和保障政策。
有关事宜可登录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srs.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633-2619287 2937999
附件:日照市岚山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骨干医师岗位设置表 日照市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