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招聘过程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