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9:00至3月28日16:00。
2、报名材料:
《2014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信息表》2份和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通过邮寄函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人员,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方式: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聘任职位;应聘者应于3月28日下午16: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上述材料直接送到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具体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地址详见《2014年青岛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咨询方式》(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
(三)考试测评
聘任名额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于或超过1:5比例的职位,考试测评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不足1:5比例的,考试测评采取直接选聘的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综合评价、测评(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主要测试与聘任职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评价
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量化评价。
按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入围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测评(面试)
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测评(面试)人员。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测评以专家评审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者适应所聘任岗位要求的能力。测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入围成绩占60%、测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入围成绩、测评(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