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19、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
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报到手续。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在报到前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20、填写《报名登记表》应注意什么事项?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1、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2、违纪违规报考人员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于公务员考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自觉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用人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不予录用、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公务员考试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特别提示: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误导报考人员,均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二、网上报名技术操作
1、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注意事项,尤其对网上报名时间、查询时间、缴费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应加以格外关注。
(2)考生登录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登录”。报考人员在“考生登录”页面点击“报名”按钮后,即可进行考生登录。登录时注意按要求认真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新旧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进行注册。
登录时若提示:“已经报名,请从【查询修改】处登录”,则说明此身份信息已在报名网站注册过。如非本人注册,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电话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3)报名填表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首页,选择左侧“网上报名”菜单中的“报名填表”,请先按照表格和给定的格式填写有关信息。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报考人员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
报考人员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报考信息”页面。此页面信息报考人员不需选择修改,直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报考人员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生成本人“报名序号”。请报考人员务必记住此“报名序号”,以备后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
(4)重新登录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生成报名序号后,退出报名系统,如需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可通过点击“考生登录”页面的“查询”按钮,在打开的页面中,输入考生登录时注册的“姓名”、“证件号码”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5)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可在填写报名信息结束后,通过“网上报名”菜单中的“照片维护”功能进行本人照片上传;也可在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后,使用“网上报名”菜单中的“照片维护”功能进行本人照片上传。
注意:只有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方可对该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6)信息查看
报考人员可在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后,通过“网上报名”菜单中的“信息查看”功能,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及缴费状态。
(7)信息修改
信息修改有一定的条件:
更改个人资料——仅限报考人员处于未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时(更改个人资料不包括修改姓名及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