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及复印件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二、审判执行岗位
报考审判执行岗位的考生请于备注栏中注明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时间及证书号码;若为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司法资格证书的,请注明。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2年菏泽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