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分省公务员 - 陕西公务员 - 正文

 
西安市2010年公务员考试面试通知
来源:陕西人民政府网 2010-11-9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根据《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考生:

  根据《西安市2010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安排,现就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的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共三天时间。

  面试地点: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二环路西南角方向,沣惠南路与大寨路十字向南100米路西)。

  具体安排为:

  11月12日进行下列单位职位的面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市委办公厅、市法学会、市编办、市民进、市委老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政公用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审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法制办公室、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供销合作联社、市文史研究馆。

  请报考上述单位职位的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11月13日进行报考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所有职位考生的面试。

  11月14日进行报考阎良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所有职位考生的面试。

  三、面试程序

  1、考生持西安市公务员局签发的《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面试准考证(网上下载)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指定区域就座。

  2、在候考室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按报考职位及分组情况抽签决定面试出场顺序。

  3、候考室负责人宣读面试有关纪律和注意事项。

  4、面试开始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据抽签顺序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5、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得分。

  四、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

  
请考生于11月10日至11月11日(星期三、星期四)从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成绩的计算

  
本次面试采取体操竞赛评分办法确定面试成绩。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其余五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

  六、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2、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早上7点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并进行点名、抽签,8点整面试准时开始。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面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4、请考生务必明确本人的面试时间及分组情况,抽签结束后,迟到的考生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侯考室。

  5、考生进入候考室时严禁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须关机交由工作人员统一封存。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离开候考室。

  6、午间不休息。下午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市考录办免费提供午餐。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附:1、《11月12日面试人员分组名单》.xls

    2、《11月13日面试人员分组名单》.xls

    3、《11月14日面试人员分组名单》.xls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