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加快涉及民生问题的制度建设,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全年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600亿元以上。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以发展促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就业促进法和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措施,落实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加强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阳光工程”培训160万人次。实施“全民创业技能培训计划”和“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行动”,抓好创业园区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全民创业。
稳步提高低收入群众的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对象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2008年平均水平基础上增加10%左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进一步提高供养标准。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做好新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努力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华侨农林场职工、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抓好职工医疗保险,全区14个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推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引导鼓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加快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按照国家新确定的扶贫标准,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大扶贫投入,全年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2万以上。启动第三批1164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加大库区移民工作力度,进一步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抓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项目工作,推进农村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和示范高中建设,适当扩大高中办学规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启动“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85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争取在国家支持下提前进行农村免费职业教育试点。着力拓宽高校办学空间,提高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铜鼓博物馆、广西美术馆等项目,加强市县两级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图书馆、博物馆和“农家书屋”等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推出一批艺术精品,策划推出一批精品出版物。继续做好文物普查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整理。加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桂林文化产业园、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文化产业圈及广西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重振广西体育雄风行动计划,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体育产业发展。
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成华侨农林场危房改造,推进工矿区及城镇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开展经济租赁住房、限价房建设试点,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推进农房抗震保安建设试点,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切实为民办实事。继续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投入资金160亿元以上,全力办好以下十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