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财政金融在保增长促发展中的作用
切实抓好财政工作。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三农”、千亿元产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各项事业的投入。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落实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研究制定支持经济增长的财税政策。加强财政监督。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建设和装修,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等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
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投入我区经济建设。深入开展“引金入桂”工作,支持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完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战略合作,争取更多金融支持。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和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票、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融资。充分发挥自治区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做大做强广西北部湾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推广。推动金融创新。研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农村信贷担保机制。
(十)切实抓好节能减排,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着力推进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完成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炼铁、炼钢、造纸、酒精落后产能。抓好冶金、有色等八大重点能耗行业和392家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推进建筑节能。实施“广西工业百项节能技术推荐行动”,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和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扶助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严格保护耕地资源。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守6320万亩的耕地红线目标。坚持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和分类分级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节约用地。
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重点流域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湿地、海洋、地质环境、水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沿海防护林、珠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使全区森林覆盖率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加快生态工业园区试点示范建设。加快推进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