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形成石化、钢铁、造纸、核电、铝加工、粮油加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加快发展金融、物流、商贸、旅游等服务业。围绕重大产业拉长产业链,做好产业招商引资,壮大产业集群。加快保税物流体系建设,确保钦州保税港区一期工程年底封关运作,启动建设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抓紧组织实施重点产业园区“三年规划、百亿工程”,今年力争完成投资40亿元。大力推进交通、城市公共设施等建设。加快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参与多区域合作。全面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政策规定,更好地发挥经济区的龙头带动作用。
统筹推进地区协调发展。进一步振兴柳州老工业基地,加快建成汽车工业集群中心和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加快打造桂林市旅游名胜地、历史文化名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梧州、玉林、贵港、贺州市要着力建设东部产业转移基地。河池市要加快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有色金属和电力产业基地。百色市要努力建成以铝工业为主的广西新工业基地。来宾、崇左市要加快建设制糖和锰业基地,来宾市要建设铝加工基地,崇左市要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新兴城市。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加快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加快修编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控制性规划。进一步推进南宁五象新区、柳州城东新区、桂林临桂新区等中心城市新区建设。加强旧城区改造,重点加强城市交通、给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组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公司。力争今年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400亿元。抓好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试点。加快城镇风貌改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古民居等城乡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城镇绿化、净化、美化工程建设。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提高城市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扩大开放合作,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确保外贸出口平稳较快增长。着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出口的有关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出口运营成本,拓宽出口融资渠道。落实国家边贸财税政策,稳定边境贸易,支持边贸企业发展。充分利用今年我国与东盟大多数产品关税进一步大幅下调的机遇,扩大对东盟的进出口。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服务贸易出口,抓好重点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支持出口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新兴市场,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点、生产加工企业和售后服务机构。完善电子口岸,加强大通关协作,创新监管模式,推进通关提速增效。完善外贸工作协调机制和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多区域合作。继续举全区之力办好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办好第四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进一步提高开放合作平台的影响力和经贸实效。加强与东盟合作,加快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合作。继续深化与港澳地区合作。办好第五届桂台经贸交流会,推进桂台经贸合作向深层次、宽领域发展。加强对日韩、欧美等区域合作,启动一批经贸合作项目。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承接产业转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力度。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推进“央企入桂”工作。实施产业链招商、“百企入桂”品牌招商和重点面对日韩及港澳台的定点定向招商。积极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建立和完善利用外资协调督办机制、激励机制,加强项目督查力度,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力争今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