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把“三农”工作始终作为我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确保粮食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启动实施“千万亩超级稻示范推广工程”、粮源基地建设、标准粮田建设、沃土工程等重大增粮工程,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确保全区粮食播种面积4600万亩、总产量290亿斤以上。完善粮食补贴政策,继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加快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稳步发展糖料蔗、桑蚕、木薯、速丰林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食用菌、中药材、香料、草食畜禽、水产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一批百亿元产业。大力发展花生、油茶等油料作物。扶持规模养殖和品种改良,加快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农垦企业在品牌农业发展上做出示范。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年内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家,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超过100家,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掀起水利建设新高潮,全区全民动员,开展水利建设大会战。加快推进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桂中治旱等工程,加快西江干流、重点防洪市县防洪工程和沿海城市标准海堤建设,开工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加快左江、右江治旱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330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实施11个大型灌区和10个以上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恢复灌溉面积6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继续创建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植物保护、产品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体系。推行村村派驻科技特派员制度。培育多元化社会服务组织。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双百市场”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严格执行按保护价收购政策,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落实好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拓展就业空间。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快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四)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扩大消费是当前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要努力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积极发展房地产业。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落实和完善促进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减轻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负担。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和降低房地产开发税费,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向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扩大房地产市场总体规模。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增强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住房消费。
推进农民住房建设。坚持旧村改造与新村建设、村屯整治相结合,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加强村屯规划和建房技术服务,实施农村房屋改造工程,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利用空闲宅基地建房和置换宅基地建房,促进农村住房消费。
积极扩大城乡居民消费。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启动“家电下乡”、“农机下乡”工程,促进农民消费。引导汽车消费健康发展,扩大食品、服装、旅游、休闲、文化、健身等服务性消费。加强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消费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市场专项整治,保障消费者权益。
加快发展旅游业。增强桂林作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龙头辐射作用,加快把南宁、北海培育成为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组建广西旅游投资集团公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旅游强市、强县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加强广西整体旅游形象宣传,全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加强多区域旅游合作,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加快建设旅游强区。
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保险、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文化、市政公用、社区服务、中介等生活性服务业。围绕建设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基地,加快建设南宁国际综合物流基地、东盟国际工业原料产品物流城等一批与东盟和海外对接的大型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引导物流企业参与临海工业的建设和经营物流外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