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5名。
一、岗位职责及任职基本条件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基本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各任职条件: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一)
1
1、主持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负责教学计划的修订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推进核心课程及教学队伍建设;
2、主持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不断推进本科生教学改革;组织本科专业教育评估工作;
3、负责学院本科生招生、专业分配工作;负责本科生教学实验室建设;负责本科生实践教学改革,组织本科生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推进本科生国际交流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宽广的国际化办学视野,对本科人才培养有较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二)
1
1、主持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负责教学计划的修订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培养创新人才的模式;
2、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论文水平;推进研究生国际交流工作;
3、提出并落实学科上水平的新举措,组织学院各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具体的实施;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宽广的国际化办学视野,对研究生人才培养有较丰富的经验,具有较强的学科建设和创新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三)
1
1、负责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创新科研管理机制;组织策划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建立大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基础研究的激励机制;
2、发现并培育重大科研成果,策划、组织国家和省部级奖的申报工作;
3、推进与国际大企业、国内重点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国际科研合作和国有大企业的科研经费显著提升;
4、协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和高原高峰学科建设相关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敏锐的学科发展视野和把握前瞻性研究方向的经验,有较强的科研项目策划、组织、协调和对外沟通交往能力及经验;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四)
1、负责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切实提高重点实验室建设水平;负责学院实验室基建项目相关工作;
2、负责学院科研设备和办公用品等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大型设备购置的论证、招投标组织工作;
3、负责学院房屋资源的分配和日常管理,按照学校核定标准,制定科研用房和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房屋资源的管理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国家和省部级基地申报和建设能力,具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
(五)
1、主持学院国际化和外事工作,深化学院国际化合作的层次与规模;
2、扩大学院学生游学和留学规模,提出并实施学位留学生增长的创新举措;
3、提出创新举措,切实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基层学术组织改革与发展;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加强中青年教学和科研骨干培养;
4、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工作和岗位职责的考核,负责各类人才计划申报;
5、负责学院校友联谊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友关系;负责学院对外关系拓展和社会捐赠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工作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师资队伍建设经验;具备国际合作和对外沟通交往能力,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二、聘用待遇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提供相应的工资、岗位津贴及住房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答辩。在综合分析面试答辩等情况的基础上,由学校进一步考察后确定拟任人选。
四、报名方式
可以个人申请、组织或他人推荐报名;推荐报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向组织部推荐。应聘者,请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公开招聘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等),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1张。校外报名者还须提交三封推荐信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至2015年6月15日止
报名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1室)
联系人:吴映强陈中润
电子邮件:sjtuzzb@sjtu.edu.cn
咨询电话:+86-21-34206208、34206258
传真:+86-21-34206218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