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拟补录下列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单位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拟录用岗位 主管部门 1 孙熠 女 办案秘书 上海仲裁委员会 2 俞旭东 男 办案秘书 上海仲裁委员会
公示时间:2014年7月16日——2014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22313907